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FUNSOM) 2017年硕士推免生复试具体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09-28访问量:1584设置

根据学校《苏州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经学院会议讨论,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推免生的基本原则及政策

2017年我校接收推免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FUNSOM录取的推免生将获得“推免生特别奖学金”:1)推免生在所在专业排名10%以内;或推免时已在SCIE)源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英文论文;或985高校所在专业排名20%以内,可获得总额18000元的推免生特别奖学金。2)其他推免生获得总额14000元推免生特别奖学金。此外,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为加强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特成立FUNSOM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研究生推免工作。

 

三、复试工作的时间安排

1、复试资格:所有已取得本校保研资格的2016届本科生。

2、请所有外校或外院具有保研资格且拟报名FUNSOM的同学填报《预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funsom@suda.edu.cn(陈老师),以便我们统计相关信息。

3FUNSOM今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取分批复试形式。

1)集中复试,复试时间如下:

复试时间段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22­--927

每天8:30-16:30

909大厅

每天9:00-16:00

909楼会议室

陈老师

0512-65882846

108

8:30-16:30

909大厅

9:00-16:00

909楼会议室

1012

8:30-16:30

909大厅

9:00-16:00

909楼会议室

2)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即日起至1014日,请提前联系学院后安排复试时间。

 

四、复试资格审查

1 推免生在报到时验证领取复试通知书,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

2、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复试和录取

1、复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测试25分,专业面试25分,综合面试50分。

2、复试总分:100分,录取的基本要求是复试成绩≥60分,根据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1015日下午前我院将复试材料、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报表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综合面试主要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C、考生诚信度。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上一年作弊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

 

六、实行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制

本研究院在学生报到时发放全院导师简介材料,从而让学生了解各位导师的研究方向,达到更好的学生和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

 

七、其他

1、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报名专业与参加复试专业及拟录取专业必须完全一致。

2、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不能保证者,应自动放弃申请推免资格。

4、其他事项参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推免生预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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